招标信息

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招标人为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2)项目编号:GCZB2025018;(3)采购内容: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建设完善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管理、封闭化管理和敏捷应急等系统,配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露监测设备等,强化感知、网络、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共享、上下贯通,助力化工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4)预算金额:2837.09583万元;(5)项目实施地点: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区;(6)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软件开发;(7)质保期:软硬件质保期1年;(8)运维期:整体系统1年;(9)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采购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件三证合一的以营业执照为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和实施本项目能力的代理商或制造商; 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主要设备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同一制造商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将本项目预算金额的40%份额以合同分包的形式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预留份额的60%;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业绩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03 00:00:00 至 2025-06-09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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