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连金州湾临空经济区城市配电网一期工程勘察审查及施工图审查招标公告

2025-05-30
1.招标条件

大连金州湾临空经济区城市配电网一期工程勘察审查及施工图审查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大连临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大连甘井子区,测绘图纸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电缆排管、电缆隧道、管槽及相关附属设施,不含电缆敷设。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工程全线总长度约19.1公里,其中电缆排管约8.0公里、电缆隧道约11.1公里,还要建设跨海管槽约0.2公里。本工程共分四段。A段:从振兴变引入电源,路由沿大连湾街道、毛大线至规划中线通道;B段:从陆港变引入电源,路由沿202国道敷设至规划中线通道;C段:从规划的中线通道与沈海高速交叉处向西沿着沈海高速南侧绿化带至临空经济区圆通物流园附近;D段:沿规划中线通道至跨海桥上桥点。本工程多处穿越铁路和高速公路(以最终可研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为保障金州湾国际机场正式通航及岛外用地开发建设需求,拟开展大连金州湾临空经济区城市配电网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本工程主要包含由陆港变和振兴路变引出至新机场岛内及金州湾临空经济区机场岛外供电设施的电力土建工程。本次招标内容为本工程勘察审查及施工图审查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及时完成本工程勘察报告的审查。

(2)及时完成本工程施工招标图预审查及施工图正式审查。

(3)对于无原则性问题的勘察报告及施工图,及时出具审查合格书,并第一时间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4)及时办理补勘及设计变更的审查(含必要的政府备案手续)。

(5)本工程竣工时,在竣工用图上加盖审图合格章。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 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委托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勘察文件审查工作完成,并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及资料归档且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中标人收到勘察报告之后,5日历天内完成审查;收到修改后的勘察报告之后,3日历天内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完成备案。中标人收到施工招标图后,7日历天内完成第一轮审查;收到正式施工图之后,5日历天内完成审查,并出具审查合格书、完成备案。如有设计变更,需要5日历天内完成审查。后续,根据招标人需要为施工图加盖审查专用章,盖章所需时间不超过2日历天。上述时间如有变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要求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书(有效期内),业务范围包括一类及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桥梁、城市隧道)。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

3.7 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具体以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3.7.2与大连临空经济区城市配电网一期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7.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 年 0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06 月 09 日22:00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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