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翔翼2025论文辅导服务采购询比公告
2025-05-301.1项目名称:珠海翔翼2025论文辅导服务采购。
1.2项目编号:CZ2
1.3项目类别:服务类。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项) |
单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国际核心期刊论文辅导(SCI、SSCI、?EI、Scopus、ISTP) |
5 |
3.6 |
18 |
1.采购人承担论文初稿的撰写及内容修改工作,供应商负责提供合法合规的全流程学术支持服务,具体包括:学术框架指导与优化建议、研究方法论设计与可行性评估、论文查重、文献检索、学术规范与格式审查、学术伦理合规性审查等。 2.采购总金额为全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专家辅导服务费、期刊版面费、论文查重、文献检索数据库使用费等。 3.单个论文辅导服务按"30%-30%-40%"比例分三期支付。经与乙方沟通,甲方第一作者与乙方明确辅导意向和目标,支付单项含税金额的30%;经乙方辅导,完成论文定稿,准备进入投稿环节,经第一作者验收,支付单项含税金额的30%;甲方收到期刊的录用通知,支付单项含税金额的40%。 4.要求翔翼公司及其员工为文章的第一作者,乙方只负责提供合法合规的服务,不参与论文内容的实质性修改。 |
2 |
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论文辅导 |
20 |
3.4 |
68 |
|
3 |
其他科技核心期刊论文辅导(要求有国内统一刊号(CN号),且创刊时间超过2年) |
5 |
2.2 |
11 |
|
合计 |
97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国际核心期刊论文辅导(SCI、SSCI、?EI、Scopus、ISTP) |
广东省珠海市保税区32号地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时间为准。 |
2 |
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论文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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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科技核心期刊论文辅导(要求有国内统一刊号(CN号),且创刊时间超过2年) |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采购,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5日;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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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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