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森林消防支队嘉荫县大队、金林区大队荣誉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伊春市森林消防支队嘉荫县大队、金林区大队荣誉室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伊春市森林消防支队嘉荫县大队、金林区大队
2.3计划工期: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8月28日,共计60日历天
2.4采购规模:建设面积:嘉荫县大队荣誉室约为67.6平米,金林区大队荣誉室约为61.9平米;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资金来源及数额:422687.25元,预算内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项目班组成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人),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
3.5信誉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存在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5月31日至2025年06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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