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纤维回收料仓项目公告

2025-05-30
本招标项目纤维回收料仓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 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 工程地点: 大亚人造板集团丹阳工厂

2、 工程规模: 200m 3 料仓容积

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75 天(含安装调试)  

4、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编号

名称

作业内容

备注

1

纤维回收料仓

新建纤维回收料仓和纤维施加系统。

1、在纤维回收管道上增加三通阀,一路进入废纤维回收系统(老系统),一路进入新建的纤维回收系统,包括旋风分离器、星阀、回收料仓;

2、回收料仓螺旋出料,用风机送至干燥管水平段末端。回收料仓带出料。

关联设施的制作、安装、对接、调试。

需到现场进行勘察;

备注: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标段。

二、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保障体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4、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申请人资质要求: 1、近3年内在人造板行业承接过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或有人造板料仓类(纤维、木片等)设备制造、施工经验的;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从事相关项目现场管理经验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 其他条件:

1、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登录后查看)本公告公示期间为:2025年5月30日15时30分起至2025年6月4日17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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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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