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2025-05-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技术服务框架,项目业主为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目前,招标人承揽的前期咨询、工程设计类项目日趋增多,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结合招标人人力资源现状,拟对部分设计及设计现场服务工作进行对外委托。具体采取以人工日单价为基础,按照招标人下发的《工作任务单》及招标人专业实物工作量工日定额标准,据实结算。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承揽的前期咨询、工程设计类项目设计及设计现场技术服务。     2.3服务地点: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2.4服务期限:招标人将与入围的服务商签订单价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年。     2.5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依法设立且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分公司应提供总公司对分公司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其内容应载明总公司知悉分公司使用其资质投标且愿意承担分公司投标及中标后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3.2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3近3年(2022.05.01—投标截止日)工程设计业绩1项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a.合同封面、签字或盖章页、设计内容;b.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招标方需要核实业绩,投标方应无条件配合。     3.4服务人员要求:拟派遣的人员需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提供人员简历表)。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2022.05.01—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⑥在最近三年与招标人技术服务过程中存在一类、二类设计问题,或因为设计质量、进度等原因终止合同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31日8:30时至2025年6月9日16:30时(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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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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