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土壤源头管控项目专项评估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30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土壤源头管控项目专项评估服务(二次)),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土壤源头管控项目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重点项目,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3]398号)和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申报材料编制要点(在产企业绿色化改造类)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公司炼油厂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效果评估和专项评估工作。
估算金额(固定总价):估算300万元(含税)
项目单位: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实施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区。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6月30日。
报价方式:本次报价为固定总价报价。
付款条件:按要求完成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土壤源头管控项目效果评估和专项评估工作,形成以下成果:
(1)《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绿色化改造项目效果监测方案》1份;
(2)《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绿色化改造项目效果评估报告》1份;
(3)第三方检测数据报告(该检测数据可同步作为自行监测数据);
(4)地下水长期监测井20口;
(5)《关于进一步推进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3〕398号)附件2-4材料各1份;
(6)《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绿色化改造项目专项评估报告》1份;
(7)《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管道“可视化”改造典型案例》1份;
(8)《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管道“可视化”改造新闻报道》1份。
并通过国家、省、市验收。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
2.2 招标范围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6月30日,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效果评估和专项评估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
3.3、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产企业或化工园区土壤或地下水调查评估、土壤或地下水效果评估类服务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业主方使用方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为证,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站截图)。
3.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站截图)。
3.7、投标人未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通知公告为准。
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业绩、证书等进行查验,投标人必须配合。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5-30 17:00:00至2025-06-05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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