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2025年产业第四次服务授权框架竞争性谈判专车批次招标公告
2025-05-30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需求单位为株洲高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本章附件1.需求一览表。 <
需求一览表 | |||||||||||||||||||||||||||||
序号 | 批次编号 | 批次名称 | 需求单位 | 采购方式 | 类型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项目)名称 | 采购组织形式 | 框架协议实施类型 | 拟推荐入围供应商的数量 | 框架协议有效期 | 资质要求 | 人员要求 | 业绩要求 | 采购内容 | 是否需要递交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比例(合同金额) | 项目地点 | 报价方式 | 最高限价(元)/最高折扣率 | 估算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 | 技术规范书名称/技术规范书ID | 合同价款支付比例 | 网省采购申请标识 | 备注 |
1 | CY1625SZZF6D-ZC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2025年产业第四次服务授权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专车批次 | 株洲高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 | 竞争性谈判 | 服务 | KJFW-A01 | 框架服务 | 1 | 株洲高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法律服务 | 框架协议 | 定商定价不定量 | 4 |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 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 | 近5年,应答人具有法律服务业绩。 | 株洲高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与专项法律服务。 | 否 | / | 湖南株洲 | 折扣率报价 | 100% | 4200000 | / | 6% | D7TA-SG300009918-00001 | 合同签订时约定 | 1022G2100000008VGSTE | / |
2 | CY1625SZZF6D-ZC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2025年产业第四次服务授权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专车批次 | 株洲高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 | 竞争性谈判 | 服务 | KJFW-A01 | 框架服务 | 2 | 株洲高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动力分公司2025年电能质量检测评估 | 框架协议 | 定商不定价不定量(确定限价) | 3 |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 / | 近5年,应答人具有设备检测试验项目业绩。 | 株洲高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动力分公司2025年电能质量检测评估 | 否 | / | 全国 | 折扣率报价 | 100% | 200000 | / | 6% | D7TA-SG300009927-00003 | 合同签订时约定 | 1022G2100000008VGSTF | / |
3 | CY1625SZZF6D-ZC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2025年产业第四次服务授权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专车批次 | 株洲高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 | 竞争性谈判 | 服务 | KJFW-A01 | 框架服务 | 3 | 株洲高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株洲市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电力设计服务 | 框架协议 | 定商定价不定量 | 2 |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和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 | 近5年,应答人具有与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 | 10千伏及以下配电工程全过程电力设计服务工作,设计深度需满足国家相关规程规范、业主及相关部门审核要求。 | 否 | / | 湖南株洲 | 折扣率报价 | 100% | 3000000 | / | 6% | D7TA-SG300009492-00001 | 合同签订时约定 | 1022G2100000008VGSTG | / |
注1:工期是指工程完工的时间限制,应答人响应的工期不得大于需求一览表中要求的工期。服务期是指建设单位与应答人约定的应答人必须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应答人响应的服务期不得少于需求一览表中要求的服务期。
注2:业绩要求“近3年”是指,从首次应答截止日往回推算三年的时间段,具体起始于该三年期限的第一年1月1日,终止于当前首次应答截止日。“近5年”是指,从首次应答截止日往回推算五年的时间段,具体起始于该五年期限的第一年1月1日,终止于当前首次应答截止日。示例:以2024年11月15日作为首次应答截止日,那么“近5年”的时间范围应明确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止。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本章附件1.需求一览表。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采购文件获取:2025年05月30日23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04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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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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