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上海电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招募公告

2025-05-30
1.项目概况和内容

1.1项目概况:2025年上海电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公开招募。

1.2招募内容:(1)增值服务、(2)工程施工、(3)维护、(4)系统集成、(5)软件

1.3本次招募划分5个标包,具体划分明细如下:

标包名称

涉及内容

拟入库申请人数量

实施地域

标包1:增值服务

呼叫中心外包服务、ICP服务提供、ISP服务提供、声讯服务

51

全国

标包2:工程施工

管线工程、设备工程、土建及配套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备材料配售服务。

40

标包3:维护

管线管理服务、网络设备管理服务、终端管理服务、网络优化服务、网络材料配售服务、运营支撑、平台维护、设备维护、技防设备管理服务。

40

标包4:系统集成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IT设备配售

23

标包5:软件

BSS系统开发、OSS系统开发、MSS系统开发、业务平台软件开发及其他应用软件开发。

5

注:本次招募不限制申请人入围标包的数量。

1.4适用范围:根据《关于印发上海电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承揽业务服务类)(试行)的通知》中国通服沪电信科发〔2024]14号的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

★1.5合作期限:自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2年。

2.★申请人资格要求

标包1:增值服务

2.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申请人为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申请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申请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2.3 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2.4申请人须承诺申请进入上海电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库时按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募文件第六章。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申请。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通服纳入全国级供应商负面清单、被上海通服纳入省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被上海电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专业公司级供应商负面清单的;

(10)法律法规、招募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申请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标包2:工程施工

2.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申请人为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申请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申请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2.3 资质要求:

a:申请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施工类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b:具备有效期内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三类人证书企业名称应为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2.4申请人须承诺申请进入上海电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库时按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募文件第六章。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申请。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通服纳入全国级供应商负面清单、被上海通服纳入省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被上海电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专业公司级供应商负面清单的;

(10)法律法规、招募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申请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标包3:维护

2.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申请人为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申请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申请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2.3 资质要求:无

2.4申请人须承诺申请进入上海电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库时按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募文件第六章。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申请。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通服纳入全国级供应商负面清单、被上海通服纳入省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被上海电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专业公司级供应商负面清单的;

(10)法律法规、招募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申请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标包4:系统集成

2.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申请人为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申请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申请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2.3 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或具备第三方机构(如行业协会、行业内有影响力的重要客户等)核发的系统集成相关资质和服务能力证书。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2.4申请人须承诺申请进入上海电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库时按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募文件第六章。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申请。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通服纳入全国级供应商负面清单、被上海通服纳入省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被上海电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专业公司级供应商负面清单的;

(10)法律法规、招募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申请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标包5:软件

2.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申请人为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申请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申请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2.3 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CMMI相应资质或拥有软件著作权或至少具备3人及以上数量的软件工程师人员。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相关人员证书以及对应人员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不含递交当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人为申请人。

2.4申请人须承诺申请进入上海电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库时按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募文件第六章。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申请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申请。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通服纳入全国级供应商负面清单、被上海通服纳入省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被上海电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专业公司级供应商负面清单的;

(10)法律法规、招募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申请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3.评审办法

本次招募采用有限数量制,根据综合评审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名次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入围,入围申请人数量详见招募公告1.3。具体招募标准和内容详见招募文件。

4.招募文件的获取

4.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31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5年6月10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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