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幸福河湖工程—水系连通及生态水网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5-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幸福河湖工程—水系连通及生态水网工程(一期)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开投函[2025] 4号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同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海盐县西塘桥街道。

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围垦区 4.6km护塘河水系沟通并新建部分现状河道护岸607米,开挖及改造围垦区外横泾港、野猫桥港、海塘河等水系,提升水生态环境。

2.3 招标范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幸福河湖工程—水系连通及生态水网工程(一期)勘察设计,主要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含设计服务)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作(含地形测绘、断面测绘及其后续服务)等,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由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服务工作。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 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以项目实际申报周期为准。

2.5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①、②必须同时具备。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30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10日14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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