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豪电厂1、2号机组除尘除雾器技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1.项目编号:BS2
2.项目名称:元豪电厂1、2号机组除尘除雾器技改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佰伍拾肆万元整(¥654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陆佰伍拾肆万元整(¥6540000.00);
5.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原来旧的3+1屋脊式除雾器和冲洗管道拆除及处置。
(2)对支撑梁进行部分技改和加固。
(3)设计和提供与元豪发电1、2号机组炉外脱硫吸收塔匹配的新的除雾器及辅助设备、备件及相关材料。
(4)安装新除雾器冲洗管道及喷嘴。
(5)技改过程中所需运输机具、起重机具及安装过程中所需的工具。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需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抗风险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能够承担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从2020年1月01日起至今)有3台机组(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对应除雾器更换或者脱硫改造或者脱硫新建的设计、安装和技改项目业绩。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招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投标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或招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2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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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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