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G240保台线夏津栾庄北至德州聊城界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5-05-30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J371400494750847202516F023586

项目名称

G240保台线夏津栾庄北至德州聊城界段修复养护工程

项目所在地

德州市

建设性质

中修

招标备案号

JL202505487-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JL202505487

招标类别

监理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

项目立项文号

鲁交规划〔2025〕39号

项目法人单位

德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

德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登录后查看)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9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省本级;山东省财政拨款和地方自筹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G240夏津栾庄北(桩号K325+158),终点位于G240德州聊城界(桩号K330+620),路线途经南城镇,维修里程5.462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路面宽12m,对向双车道,设计速度80km/h。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设一个监理标段,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G240保台线夏津栾庄北至德州聊城界段修复养护工程全线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预计监理服务期18个月,其中:项目施工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G240保台线夏津栾庄北至德州聊城界段修复养护工程,标段号:G240ZXJL-1,起始桩号:K325+158, 结束桩号:K330+620,标段长度:5.462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G240保台线夏津栾庄北至德州聊城界段修复养护工程
(G240ZXJL-1)

G240夏津栾庄北(桩号K325@158),终点位于G240德州聊城界(桩号K330 620),路线途经南城镇,维修里程5.462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路面宽12m,对向双车道,设计速度80km/h。

资质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新(改、扩)建或大中修工程总监办(或驻地监理)服务业绩。

财务要求

2021~2023年度或2022~2024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企业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⑦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资格。
 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资格,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分包要求

不允许分包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记确认。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3.6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5-31至202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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