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通信光缆配套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七采油厂2025年长航时无人机油区综合巡护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七采油厂环江油区2025年长航时固定翼无人机巡护巡检技术服务项目计划通过引入长航时固定翼无人机及其配套技术服务,充分发挥无人机机动高效、安全隐蔽、以及较为精确和低成本等优势,在环江油区开展油区综合治理巡护及特殊时期重要集输管线巡检工作,在进一步强化油区综合治理和集输管线安全运行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和提升无人机协同综治巡护打击的精准性,增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震慑,探索采油厂无人机油区综合治理巡护和集输管道巡检管理新模式,助推采油厂高质量发展。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需1家服务商。计划投资:152.489904(含税)。主要内容包括:引入长航时固定翼无人机及配套相关技术服务,一是在环江油区开展指定重点井场、站点以及拉油点的综治巡护,探索利用长航时固定翼无人机综合治理巡护并对发现异常车辆进行有效跟踪,形成对油区原油偷盗形成强有力的打击震慑;二是应用长航时固定翼无人机开展特殊时期重要集输管线的巡检,对发现管线疑似裸露、悬空以及周边土方垮塌以及周边大型施工的,及时进行预警并协调多旋翼无人机进行定点精准化巡检;三是开展长航时固定翼无人机与多旋翼无人机在综治特殊情况下的联合打击试验,实现无人机的有效追踪和精准取证,探索无人机辅助综合治理的强大震慑。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2.4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环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各地区管理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且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10日内取得本招标服务范围所属区域由空军航管处批准的正式空域批文。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人员要求: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无人机巡护类等相关业务(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员执照(为民用航空局颁发证书为准),飞行操作人员4名须持有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员执照,同时要求有备用人员。(提供:所有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须至少含养老)缴纳证明及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证书)。
3.5投入现场服务车辆不少于1辆。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5月31日至2025年06月05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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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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