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华电哈密一通道40万千瓦风电10万千瓦光伏多能互补项目新能源智慧场馆建设招标公告

2025-05-30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一通道40万千瓦风电10万千瓦光伏多能互补项目新能源智慧场馆建设招标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哈密风光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东南部风区

2.2 项目规模:400MW风电+100MW光伏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合同签订且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硬件发货。(2)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供应方完成软/硬件系统的部署调试或适配,实现上线试运行。(3)上线试运行满3个月,软件系统的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合同要求,开展最终验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信息通讯系统设备及配件-新能源智慧场馆建设招标项目(CHDTDZ058/19-QT-43501):风机智能巡检、光伏巡检、调相机巡检、升压站巡检、线路巡检、智慧安防、通信系统建设、感知设备配置、网络链路建设、数据采集、边缘计算软硬件部署、场站边缘计算应用部署、智能巡检设备配置、安全防护管理软件配置、电力专线、数据接入区域侧等内容,交货方式为乙方将设备运输至场站,并且需要负责货物搬运,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或搬运至项目业主指定位置存放。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信息通讯系统设备及配件-新能源智慧场馆建设招标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等级证书CMMI 3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提供1项合同业绩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新能源智慧生产运维系统建设项目;

(2)新能源发电设备健康管理建设项目;

(3)新能源场站诊断平台建设项目;

(4)智慧新能源场站建设项目(包含图像识别或边缘计算类或数据分析或生产智能运维类);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5-30 16:002025-06-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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