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西安石油专用管公司油田各供应站前置库仓储装卸等配套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天然气发电机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天然气发电机组,用于辽河热采锅炉制造厂注汽大队与大庆九厂签订的现场注汽服务项目,现拟将天然气发电机组进行招标,估算金额92万元。

2.3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2025年天然气发电机组的物资采购。

2、招标数量及估算金额: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定履行期限方式,估算金额92万元。本次仅对单价招标,中标供应商需按招标人订单通知要求的日期、数量交货。预估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3、标包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包,估算金额92万元。标包内各项报价不允许缺项漏项,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13%增值税、含运费、装卸费、售后服务费等全部相关费用的综合价格。

标包一

序号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预估数量

行最高投标限价(元/件)

1

天然气发电机组 YDN-250

2

280000

2

天然气发电机组 YDN-300

1

360000

2.4交货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榆树街道办事处红村社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辽河热采机械制造分公司。

2.5交货期:收到订单通知之日起30日内 。

2.6质保期: 质保期为自买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质保金: 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 。

2.8付款约定:标的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挂账150天后启动付款程序,30日内以电汇方式付款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间,标的物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限到达后60日内以电汇方式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2.9中标人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是(贰万元整,形式为现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3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同时,投标人如为中石油集团公司库内供应商,应处于没有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油停止交易资格的状态(附能源一号网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5日23:59:59……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人民币/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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