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煤制油指挥部聚甲醛二期项目反应器及吸收塔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30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指挥部聚甲醛二期项目反应器及吸收塔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5074,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反应器:列管式固定床反应器,它类似于一个列管式换热器,催化剂装在管程,沸腾的联苯型导热油在壳程。原料气进入反应器(R-2101A/B)后,经过催化剂床层发生化学反应。
吸收塔:工艺气体首先在原料气预热器里与原料气换热后冷却,然后进入吸收塔(C-2101A/B),在吸收塔C-2101A/B内与逆向流动的工艺液体/水接触被吸收下来。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 | 20000059 | 反应器-通用,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 台 | 2 | |
2 | 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 | 20001215 | 填料塔-通用,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 台 | 2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交货期:2026年7月30日完成交货。
2.1.5供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聚甲醛项目现场
2.1.6付款方式:整单结算,合同签订后收到卖方提供的合同总价30%的银行预付款保函审核无误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30%;货物整体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1.7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1.8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运行正常使用后12个月,二者以先到为准。
2.1.9交货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买方卸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大型高压容器(A1)。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换热器(材质为不锈钢且直径≥4米)或反应器(材质为不锈钢且直径≥4米)的供货业绩一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任意一张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05 16:00:00。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