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秦港建设有限公司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公共管廊10kv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30
一、招标条件

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公共管廊10kv线路工程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江苏秦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公共管廊10kv线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公共管廊10kv线路工程。

2.1.3、最高投标限价:2206640.09元,超过此价格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上合物流园(连云开发区)公共管廊10kv线路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11月-2025年4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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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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