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场段综合维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场段综合维修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京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场段综合维修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宁马城际铁路车辆段的综合维修工务车间及机自车间设备供货。场段综合维修设备用于本线工务建筑、结构、轨道以及机电等专业的检修维护保养及抢修等。供应商负责履行该合同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以及培训费等。具体采购清单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类设备供货业绩;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所附合同复印件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轨道交通类设备等关键信息,若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关键信息,还需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进行证明,合同金额不明确的须提供结算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网页打印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缴纳社保的企业须与投标人为同一单位。

5、投标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的货物,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d、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待建且担任项目经理的施工项目。

②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③被招标人加入不诚信供应商库的投标人在限制投标期限内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标书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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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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