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7-2号分变供电改造招标公告

2025-05-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7-2号分变供电改造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项目业主为国营川西机器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营川西机器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7-2号分变供电改造

2.1建设内容:根据工厂表面处理自动化产线建设和产能升级需求,需对7-2分变站供电进行改造。

2.2建设地点:彭州市丽春镇。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及施工图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5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844122.6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5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的项目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80万元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5月31日09:00至2025年6月13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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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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