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资产证券化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二、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招标人:安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安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所属公司拟注册发行资产证券化(ABS)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由发行人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确定1家供应商担任本项目计划管理人暨牵头销售机构,2家供应商担任联席销售机构。
3、服务期限:注册和发行全周期,至专项计划到期日止。
4、服务内容:
(1)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至少包含招标文件中涉及的评分因素,如注册发行要素安排、时间进度安排、发行及承销工作安排等。
(2)协调相关中介机构,按方案确定的时间完成评级、尽职调查和申请材料的编制等相关工作。
(3)牵头准备申报材料,并负责与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的沟通,获得无异议函并完成发行。
(4)牵头准备策划宣传方案,安排路演推介工作,确保专项计划的顺利发行,并尽可能降低发债成本;
(5)协助发行人做好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6)协助发行人做好资产支持证券资金结算及后期还本付息工作。
(7)按照承销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对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按照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按时向发行人划款,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及相应的发行风险。
(8)为本项目配置专业的技术人员,一经确定工作期间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招标人同意。
(9)其他后续支持事项。
5、招标类别:服务类。
6、报价要求:承销费包含管理费及销售费,其中管理费为计划管理人收取,销售费由销售机构收取,承销费率报价包含管理费率及销售费率,承销费率不得超过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额的0.6‰(年化、含税)。
承销费用须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所有人员的人工费、办公费、项目启动和撤离费、人员调动和安置费、住宿费和交通费、投标单位管理费、利润、法定税收等。投标人自行负责本次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成立,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和担任专项计划管理人业务资格(承销业务资格和专项计划管理人业务资格属于不同主体的投标人,须以具备承销业务资格的主体参与投标,专项计划管理人须为投标人自身、或者与其具有股权关系且拥有专项计划管理人业务资格的资产管理子公司)(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专业的服务团队,项目团队具有相应的资格,团队人员稳定(须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须出具余额包销的承诺函(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六、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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