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2025年设备更新在线总硫分析仪-20ppm0.001ppm隔爆型保护箱+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招标公告

2025-05-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1次重招)2025年设备更新在线总硫分析仪�-20ppm 0.001ppm隔爆型保护箱+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在线总硫分析仪�-20ppm 0.001ppm隔爆型保护箱+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025年设备更新

/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在线总硫分析仪�-20ppm 0.001ppm隔爆型保护箱+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集成供应商视为生产商.(2)本技术文件中加注星符号(“★)的条款为极重要条款,作为投标否决项,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报价无效。(3)本技术文件中加注三角号(“▲”)的条款为重要条款,投标方应严格遵守,不建议有负面的偏差,任何负面的偏差都会反映在评标意见中,并对投标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3项及以上时,将导致报价无效。(4)投标方本次提供的总硫分析仪产品在2020年到2024年具有不少于8套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在液相油品的应用业绩(不限于投标方本单位业绩,同品牌业绩也可),业绩须提供签字版技术协议、合同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5月30日17时30分至2025年6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8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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