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5-30本招标项目仪征市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江苏万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仪征市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采购C20、C25、C30、C35商品混凝土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2供货地点:仪征市真州镇,具体位置按招标人要求
2.3供货期:199日历天。(分批次供货并将货送至指定地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沿山河以北,西园路以东区域需砼约6807m³,二标段:沿山河以南,西园路以东区域需砼约6783m³;三标段:沿山河以南,西园路以东区域需约6810m³;以上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求供货。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开标、评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按照评标顺序,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环节。
2.5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 259.34万元;二标段:约 258.35万元;三标段:约 259.2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3.4.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3.4.2投标人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3.4.3一、二、三标段:投标人2022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商品混凝土销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开票日期须在2022年5月1日后且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
3.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2025年 03 月至2025年05 月任意一个月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项在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方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 5 月 30 日至 2025年 6 月 6 日。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