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南京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电动拖车及平板采购(重新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30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江苏南京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电动拖车及平板采购(重新采购)

2.项目范围:江苏南京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电动拖车及平板采购项目,采购5台电动拖车车头,10台电动拖车平板。本项目同一品牌只能有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品牌。技术规格及型号见第六章供货要求。

3.工期/服务期/交货期:5台电动车头和拖车平板须在合同签订后40天内交付,另外5台拖车平板按照采购人后续要求时间交付

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预算(元):/

6.采购限价(元):单价限价:车头:490000元/辆;拖车平板:100000元/辆;总计限价:3450000元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若为代理商投标,需出具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3、本项目同一品牌生产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年(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3)业绩要求: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3台以上所投品牌电动拖车销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签订时间为准,无签订日期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合同签订方或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或授权制造商)

(4)主要人员要求:/

(5)其他要求:供货要求中任何一条加注“*”的条款均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加注“*”的条款不响应(包括响应负偏离或者未作出任何响应)的,将被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2.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截止响应文件递交当日,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响应人没有被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之内。

三、采购文件获取

请于2025年05月30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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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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