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信阳师范大学实验科研综合楼A区群楼窗帘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30
2、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大学实验科研综合楼A区群楼窗帘采购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5000.00元

最高限价:115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GDJS-20250503

信阳师范大学实验科研综合楼A区群楼窗帘采购安装项目

115000.00

115000.00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信阳师范大学实验科研综合楼A区群楼窗帘采购安装项目,采购货物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全过程的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产品参数要求与标准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5.4质保期: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之日起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0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或自行承诺“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依法不需要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则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格式自拟)。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 年 06 月 03 日 至 2025 年 06 月 09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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