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津南区双林街永福路(景盛路-谦福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铁检测、监测及安全评估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46万元 最高限价:99.4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99.46 |
99.46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津南区双林街永福路(景盛路-谦福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铁检测、监测及安全评估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协助采购人通过地铁主管部门审核之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三)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 %的价格扣除。(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4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三)须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两类资质: 1.以下三项要求中的任意一种:(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2.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须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一)的所有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牵头人须负责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协议书格式自拟,协议书内容需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4.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磋商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到 2025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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