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自来水集团第三批)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5-05-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自来水集团第三批) 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农经备〔2024〕73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617453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617453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26.24公里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对城市旧供水管网及设施进行改造,其中改造市政道路旧管网 5.83公里,里巷道路旧管网 20.41 公里,换闸 68 台,户管改造 1 万具。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海河以南区域(和平区、河西区、红桥区、南开区、西青区、北辰区)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自来水集团第三批)户管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 天津市海河以南区域户管改造,建设规模为1万具,最大供水管径为DN65,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为1364.43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7月11日 至 2026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兼投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5月30日16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09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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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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