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5-14 |
2、项目名称: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许昌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排放检测)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
最高限价:10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ZFCG-G2025029-1号-A |
A包 |
329000 |
329000 |
是 |
329000 |
2 |
ZFCG-G2025029-1号-B |
B包 |
382000 |
382000 |
是 |
382000 |
3 |
ZFCG-G2025029-1号-C |
C包 |
289000 |
289000 |
是 |
289000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对全市辖区施工工地、工矿企业、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督抽测(排放检测)。
A包:禹州市、襄城县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少于1480台(次)。2025年6月1日以后开始,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640台,剩余840台2026年完成。
B包:长葛市、鄢陵县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少于1720台(次)。2025年6月1日以后开始,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800台,剩余920台2026年完成。
C包:魏都区、建安区、开发区、示范区、东城区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少于1300台(次)。2025年6月1日以后开始,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640台,剩余660台2026年完成。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须涵盖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和车载柴油机排放检验)。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5年05月30日 至 2025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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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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