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卷烟厂2025-2027年消防、安防设施维护保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2.1项目名称:红河卷烟厂2025-2027年消防、安防设施维护保养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对红河卷烟厂2025-2027年新厂消防设施、老厂安防设施、老厂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2.3项目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福城街道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红河路1号红河卷烟厂(新厂)、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街道桃园路50号红河卷烟厂(老厂)。
2.4招标范围:
(1)红河卷烟厂新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负责红河卷烟厂新厂建筑消防系统的日常巡查及定期维护、保养、试验,系统损坏的设备器件购置、更换安装及调试。
(2)红河卷烟厂老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负责红河卷烟厂老厂建筑消防系统的日常巡查及定期维护、保养、试验,系统损坏的设备器件购置、更换安装及调试。
(3)红河卷烟厂老厂安防设施维护保养:负责红河卷烟厂老厂安防系统的日常巡查及定期维护、保养、试验,系统损坏的设备器件购置、更换安装及调试。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分三个服务期,合同一年一签。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2.7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特殊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单位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评估”,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备案截图。
3.3 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其他要求:
(1)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5年05月31日至2025年06月09日,每天00时00分至23时2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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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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