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五师双河市GA局食堂及备勤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一、招标条件:

本第五师双河市GA局食堂及备勤楼建设项目已由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投资[2025]17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GA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五师双河市

3.工程规模:新建食堂1栋,建筑面积903.76平方米,备勤楼1栋,建筑面积2722.46平方米,配套相应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第五师双河市GA局食堂及备勤楼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新建食堂1栋,建筑面积903.76平方米,备勤楼1栋,建筑面积2722.46平方米,配套相应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确定的所有施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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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不要求3.4财务要求:提供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需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财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2年起至2024年止。(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信誉要求:3.6.1信誉基本要求:(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2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止。(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3.6.2信誉其他要求:(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具体要求:投标人未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在近三年内未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2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止。(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分包)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诉讼及仲裁相关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年份要求为近1年,指2024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止。3.7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须知

(登录后查看)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5月31日1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2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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