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主井设备主井天轮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30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主井天轮在线监测系统是主井设备的一部分,具有天轮轴承温度监测、报警等功能。但在实际运行中,现有功能监测不全面,天轮轴承振动、主轴振动等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实时监测,仅能通过肉眼观察、触摸感知等手段进行观察,无法为天轮运行提供可靠的运行数据,存在安全隐患。为保证主井天轮运行数据得到全面实时监测,需对主井设备中主井天轮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主井设备(主井天轮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供货方负责将改造所需材料运输至矿方指定地点,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供货方全部负责,并保证60日内改造完成。

2.3 服务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所供设备合法的生产制造资格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具有有效的矿用机电设备故障诊断系统或机电设备运行状态监测系统安标证书(代理商提供厂家安标证书)。

(2)业绩要求:需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至少一项(2022年5月1日至今,业绩证明以合同及对应发票为准)

(3)财务要求:需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为本标段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5月30日18点00分起至2025年6月4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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