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荣大路跨东新开河桥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5-30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荣大路跨东新开河桥工程监理(以下称“本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5]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专项债券、自筹资金和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编号: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荣大路跨东新开河桥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桥梁、道路、排水及照明等工程。危桥改造工程:改造桥梁面积5105.03平方米;排水改造工程:改造雨水管线246.57米;道路恢复工程:恢复机动车道2510.70平方米;照明恢复工程:恢复路灯4套;交通工程:恢复交通标线106.94平方米。
2.3监理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检测、监测合同范围内以及建设单位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
2.4建设地点:长春市东荣大路跨东新开河桥。
2.5监理服务期:中标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及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连续缴纳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监工程。
3.3其他人员要求:监理工程师1人(其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1人),监理员2人。
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机构人员资格条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提供市政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员(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连续缴纳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监工程。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吉建质〔2022〕5号),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2025年6月3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9日16时00分获取的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5日9时00分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