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松北院区下排水管井及化粪池清掏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30
项目名称:松北院区下排水管井及化粪池清掏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000.00元

采购需求:合同包1(松北院区下排水管井及化粪池清掏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61,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松北院区下排水管井及化粪池清掏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1,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两年,采用1+1形式,即合同签订一年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4.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松北院区下排水管井及化粪池清掏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8.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

合同包1(松北院区下排水管井及化粪池清掏服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包含医疗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废物)。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18时00分至2025年06月0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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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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