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北院区下排水管井及化粪池清掏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3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000.00元
采购需求:合同包1(松北院区下排水管井及化粪池清掏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61,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松北院区下排水管井及化粪池清掏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1,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两年,采用1+1形式,即合同签订一年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4.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松北院区下排水管井及化粪池清掏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8.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
合同包1(松北院区下排水管井及化粪池清掏服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包含医疗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废物)。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18时00分至2025年06月0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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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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