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吴热电厂区出口热网母管迁改成品直埋式保温管采购工程(第1次)招标公告

2025-05-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四湖支流城镇尾水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已由沛县经济发展局以沛经审发[2025]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尾水资源化利用及导流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四湖支流城镇尾水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沛县沛城街道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8519.76万元。

2.1.3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1.4工期要求:工程总工期为:3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其中:勘察、设计工期 :30日历天(设计论证、施工图审查时间除外);施工工期:30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同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2质量要求

2.2.1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2.2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3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

2.3.1招标范围:一支渠、二支渠疏浚,长度共计 5.84km;管桩岸坡防护,工段长度共计 10.8km;农田面源污染治理 51.8 公顷,沿岸生态景观改造长 11.68km;对沿线1 座节制闸拆建、1 座灌溉站拆建、5 座阻水桥涵拆建、3 座桥梁维修,2 座沟口节制闸新建,3 座口门闸新建,1 座过路涵闸新建,环保措施等。南四湖支流城镇尾水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测绘、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审计等技术服务,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审计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1、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申请人若不具备上述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

拟选派的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需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设计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至2025年6月9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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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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