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机场泊位引导系统激光器部件采购公告
2025-05-301、采购内容和范围:因泊位引导系统设备的激光器备件不足,我部计划实施宁波机场泊位引导系统激光器部件项目。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询价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022年1月1日起至询价截止日止,报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询价响应文件里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报价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5、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31日 09时00分至 2025年06月0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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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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