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普惠融资担保批量化业务
2025-05-302.3交付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月内完成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等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公开招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5 年 05 月 30 日 08:30 时至2025年06 月06日17:30时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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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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