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常山县何家乡农文旅融合示范区项目-黄冈山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已由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常发改投资【2025】6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山县何家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常山县何家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县财政安排(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常山县何家乡何家村、樊家村、江源村、黄冈山等。项目总用地面积1520 亩,总建筑面积 12100 平方米(研学基地 、何家乡农旅融合微综合体建设项目、林区道路服务区管理用房 ),农田基础设施提升 ,黄冈山森林防火巡护道 ,机动车停车位,充电桩,广告牌。本项目总投约 15500 万元,工程费用 12773 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森林防火巡护道及林区道路服务区停车场及管理用房,道路起点在何家乡黄冈村,终点在万寿寺上院,全长约5.563km,参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有条件路段设置错车道。建安费约9081万元。
根据设计要求,本工程共布勘探孔80个(具体以实际工程量为准),根据地质条件需要予以增减,如增补则须经得招标人、见证方、设计方同意;初步测算平均孔深约20米,钻孔深度须满足现行规范和设计要求,如超过须经招标人、见证方、设计方同意。共计总孔深约1600米。
2.2招标范围:常山县何家乡农文旅融合示范区项目-黄冈山森林防火巡护道工程的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工程场地及周边工程地质调查、勘探孔放样、钻探、现场试验、取样与试验、场地平整、修路、设备机械或人工搬运及施工过程中的水电等,编制完整并满足设计要求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并提供施工阶段现场勘察后期服务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 质量要求:按建设部颁布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达到合格等级。勘探成果须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国家相关规范、规程。
2.5工期要求:40日历天完成本工程勘察。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及其他要求: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8000元人民币。
一、缴纳方式
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缴纳方式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缴纳方式三:电子保函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70-3899008。
关于投标保证金: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汪工,联系电话0570-5662019。
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县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常山县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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