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开化县化工集聚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5-30
1.招标条件

开化县化工集聚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工程(一期)已由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初设[2025]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安排,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浙江开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建单位为开化县三江生态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开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化县三江生态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 1909.94 万元,工程概算约 1757.4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 1395.55 万元。建设规模:建设园区南路2号泵站(初期雨水及事故应急泵站)1座,总调蓄容积2000m³,其中初期雨水部分容积为1000m³,事故废水部分容积为1000m³,泵房排水规模为150m³/h,同时实施杨村村排水渠渠道改造约120米,排水总干梁局部改道改造约210米等梁道改造工程。

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建设范围内的设计、协助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及设施采购与安装、竣工图编制、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调试试运行、组织验收、竣工验收,直至使用单位接手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服务等相关建设方面的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并组织施工图图审、各类专项设计、设计文件报审报批及施工配合等服务内容,以及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其中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各类专项工程、及辅助配套工程等工程设计、相关图纸深化设计(可委托专业设计部门深化设计,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和所需的专家论证费(如有)。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同时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报审报批工作等。

工程采购范围:本项目涉及的建筑材料等设施设备、部分使用设施,内容涵盖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使用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生产系统设备等)。明确不含在招标范围内的除外。

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四通一平(水、电、路、讯,场地平整)等。明确不含在招标范围内的除外。

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内容:项目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并包括项目前后期服务和协调配合工作(含施工图审查、专项设计审查及论证、预定位、预测量、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协助施工许可证办理、竣工验收,配合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馆备案、整体移交、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与周边市政的衔接工程、检验检测(发包人委托第三方的检测除外),满足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及综合验收并交付的需要。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1400.6619 万元。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注: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①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5年06月23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应满足下列要求:

3.7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派出)。

3.9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且具备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派出)。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R3.11        /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浙江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浙江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9项目班子成员最低配备要求:

岗位人员

资格

项目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设计团队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环保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执业资格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执业资格

施工团队

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质量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施工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安全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资料员,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材料员,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造价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木建筑或安装工程)

注:上述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兼任外,其余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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