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数字化采集设备维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数字化采集设备维修(二次)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使用2025年第十一采油厂生产成本,需对第十一采油厂五个作业区共计990套数字化采集设备进行维修(其中:温度变送器119套,压力变送器353套,井场主RTU122套,井口RTU125套,高清摄像机192套,防爆摄像机5套,阀组协议箱74套)。本项目预计投资金额64.9904万元(不含税)。

2.2服务地点:第十一采油厂所辖区域,包括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和庆城县,固原市彭阳县。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4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3人员及设备要求:

项目名称

岗位

最低配置

最低资格要求

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数字化采集设备

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负责人

1人

投标时:

1、拟派主要管理人员为本企业自有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政府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2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2、安全负责人应具备应急管理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3、维修人员须持应急管理部统一颁发的特种作业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

技术负责人

1人

安全负责人

1人

维修人员

2人

车辆配置

1辆

自有车辆需提供有效的行驶证,租赁车辆需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及有效的行驶证。

 

序号

专用工具名称

用途

数量

(至少)

依据

1

游标卡尺

测量一般尺寸

1个

设备照片

检定或校准报告

2

千分尺

精确测量尺寸

1个

3

兆欧表

测量电机绝缘性能

1个

4

万用表

测量控制电路

1个

5

数字压力校验仪

压力仪表检定

1台

设备照片

设备铭牌

购置发票

6

温度仪表校准装置

温度仪表校准

1台

7

示波器

测试电器元件

1台

8

标准铂电阻

温度仪表校准

1支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5 年 5 月 31 日至2024 年 6 月 6 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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