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气东输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第六标段线路土地复垦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西气东输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第六标段线路工程管道实际长度363.8km,管道路由涉及甘肃省高台县、临泽县、甘州区、山丹县、永昌县四县一区。

根据自然资源部《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后,向项目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验收书面申请,提供验收调查报告及相关图件、规划设计执行报告、质量评估报告、检测等其他报告;申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邀请有关专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依据土地复垦方案、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对土地复垦计划目标与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会后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

为保证临时用地顺利验收及土地复垦保证金退还,拟对西气东输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第六标段线路土地复垦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进行招标。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195.1346万元,含税1%。

2.2招标范围:野外复核验收及编制验收调查报告、规划设计执行报告、质量评估报告、复核检验报告;聘请专家对相关报告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上报相关报告及相关批复;组织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办理退还预存复垦费手续等工作,详细内容及工作量见附件1《主要工作内容》。

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提供甘肃省高台县、临泽县、甘州区、山丹县、永昌县四县一区《西气东输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吐鲁番-中卫)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标段(标包)划分:无。

2.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7月30日;6月底前完成航摄影像生产、外业踏勘及调查、样点采集及样点化验检测等野外作业事项。

2.4实施地点:甘肃省高台县、临泽县、甘州区、山丹县、永昌县。

2.5分包规定:不允许分包

2.6市场资源情况分析:

(1)潜在投标人资源状况分析:需要熟悉地方政府土地复垦验收要求及规定的潜在投标人。

(2)市场供需及价格走势分析:根据《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收费,市场价格比较稳定。

(3)招标采购面临的问题和难点:本次招标面向社会招标,线路长,涉及范围广,工作内容除过土地复垦验收及评估外,还要组织专家评审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验收意见、办理退还预存复垦费手续等工作,需要潜在投标人能够与项目实施地点的四县一区国土自然资源、林草、农业农村、税务、乡镇等地方政府部门进行业务对接,具备一定的公共关系协调能力。另外,目前农民已耕种,进入农田作业前需要得到农户的许可,进入农田作业时注意保护农田及农作物。

2.7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2.7.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8.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12.18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7)《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第592号令,2011.3.1);

8)《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7.16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1.8修订);

10)《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1.8修订)。

2.7.2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5号);

2)《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

3)《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

4)《国土资部关于贯彻实施<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0号);

5)《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9号);

6)《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7)《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

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

2.7.3技术标准和规范

1)《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

2)《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6);

3)《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甘肃省补充定额》(2013试行);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1998);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7)《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通则》(TD/T1031.1-2011);

8)《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6部分:建设项目》(TD/T1031.6-2011);

9)《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标准》(HJ/T166-2004);

10)《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

2.7.4技术要求

1)审查验收资料情况

对已经完成的西气东输四线第六标段天然气管道工程所涉及的高台县、临泽县、甘州区、山丹县、永昌县进行野外复核验收及编制验收调查报告、规划设计执行报告、质量评估报告、复核检验报告四项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表1《工作量清单》。核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及合规性,确保复垦工作有记录、可追溯。

2)核查土地复垦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土地复垦方案,对已经完成的西气东输四线第六标段(高台县、临泽县、甘州区、山丹县、永昌县四县一区所涉及的土地)进行核查,查看土地复垦计划目标与任务是否完成,包括复垦面积、地类恢复情况等。确保临时用地恢复到约定状态。

3)检查复垦后工程质量和耕地质量等别情况

查看土地平整度、土壤质地、肥力等有关指标指标,同时检查土地复垦方案中设计的有关水利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完成数量和质量情况,确保水利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质量具备正常使用的条件,保障农业生产和土地使用。对于复垦为耕地的,要评定其质量等别,确保达到相应标准,具备耕种条件。

4)查验土地权属调整管理和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确认复垦后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土地权利人认可。检查土地复垦过程中各类文件、报告、图纸等档案资料管理是否规范,便于查询和管理。

5)核实征求相关土地权利人意见情况

了解土地权利人对复垦工作的满意度和意见,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对于合理诉求要妥善处理。

6)检查工程管护措施落实情况

查看是否制定工程管护制度和措施,明确管护责任主体,确保复垦土地和配套工程后期得到有效维护,长期发挥作用。

2.7.5质量要求

复垦验收报告需满足以下质量要求,以确保复垦项目的质量和效果得到准确评估,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2.7.5.1内容完整性

1)项目概况:应详细说明复垦项目的地理位置、范围、面积、复垦目标等基本信息。

2)复垦方案执行情况:包括复垦工程的实施过程、采取的技术措施、工程进度等,要与复垦方案进行对比分析,说明是否按计划执行。

3)土地复垦效果:对复垦后的土地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土地的地形地貌、土壤质量、植被覆盖等方面的情况,需有相关的数据和实地照片等支撑。

4)配套设施建设:如灌溉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及是否满足农业生产或其他用地要求。

5)复垦资金使用情况:详细列出复垦资金的来源、使用明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2.7.5.2数据准确性

1)测量数据:复垦前后土地的面积、地形地貌等测量数据要准确,测量方法需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数据应经过专业测量人员的审核和验证。

2)检测数据:土壤质量、水质等检测数据要可靠,检测机构需具备相应的资质,检测方法要科学、规范,数据记录要完整。

2.7.5.3分析合理性

1)复垦效果分析: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复垦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复垦后的土地是否达到了预期的复垦目标,如土地生产力是否得到恢复、生态环境是否得到改善等。

2)问题与建议分析:对复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为今后的复垦工作提供参考。

2.7.5.4格式规范性

1)报告结构:应具有清晰的章节结构,一般包括封面、目录、正文、附件等部分,各部分内容应逻辑连贯、层次分明。

2)图表规范:报告中的图表应清晰、准确,图表的编号、标题、标注等要规范统一,图表内容要与正文描述一致。

3)文字表述:语言应简洁明了、准确无误,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或易产生歧义的词汇,要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

2.7.5.5结论明确性

验收结论:报告应明确给出复垦项目是否通过验收的结论,结论要基于对各项验收指标的综合评价,有充分的依据支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至少包括: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1.关键岗位人员

(1)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投标截止日前当月或上个月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清晰扫描件。

(2)技术负责人具备测绘或测量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者注册测绘师资格,并供证书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日前当月或上个月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4主要设备要求

本项目需投入的主要设备:投标人须具备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技术装备,且技术装备的数量应满足相应专业标准的最低要求。包括无人机、全站仪、水准仪、RTK均不少于一台。

以上设备均需提供照片、合格证、购买发票或者租赁协议等。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或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5日23:59:59。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6月13日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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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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