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伊春市地方林业高危火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施工-劳务分包招采公告

2025-05-30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CG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地方林业高危火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施工-劳务分包

1.3采购预算:2210579.00元人民币

1.4采购内容:水土保持施工整地、种植、覆土劳务分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5工期要求:2025年6月15日——2025年9月1日(按甲方要求进度计划执行)

1.6施工地点:本项目位于伊春市嘉荫、金林、伊美、铁力四区

1.7付款方式:每月支付当月劳务费总额的7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双方结算后,待业主方支付后,付清全部劳务费尾款。

1.8质量标准:符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 68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3年8月1日)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规范》(SL204-98) (5)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1999年1月) (6)《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2000年11月16日) (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技术规范》(JTJD81-2017) (8)《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 B04-2010) (9)《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 明 (1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 (1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12)《水土保持组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543.6-1996) (1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9918-2018) (14)《造林技术规程》(GB/15776-2016) (15)《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通部 2007) (16)关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地方林业高危火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批复(伊发改发(2023)85号 (17)《关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地方林业高危火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伊林草发(2024)62号)。符合水保及批复意见执行情况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设计和施工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劳务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9技术标准:满足水保及批复意见执行情况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1.10验收标准:满足水保及批复意见执行情况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1.1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2.6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2.7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2.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查询结果为准。

2.9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施工劳务资质。

2.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8:30至2025年6月4日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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