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建设广西贵港港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波形梁钢护栏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5-30
1.1 项目概况、采购数量

1.1.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广西贵港抽水蓄能电站进场道路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境内,道路全长约 4.332km,其中隧道长 2.2km,明线段路基长 2.12km,路基土石方 11.12 万立方米,混凝土路面 1.7859 万平方米(不含隧道段);为水电场外连通公路,采用水电专用Ⅲ级公路标准。

1.1.2 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技术要求

备注

1

路侧单面三波形梁钢护栏

GR-A-2E

2800

详见竞价采购公告 1.5技术质量要求与附件图纸。

所有护栏包
含对应的螺
母、螺栓、
预埋件、柱
帽、防阻块、立柱、护拦
板等所有配
件。

2

波形梁钢护栏起、终端头

AT2

17

3

波形梁钢护栏起、终端头

AT1-2

17

4

护栏过渡段

FT

120

合计

/

2954

/

 

1

1.2 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2.1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部自筹。

1.2.2 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到场货物经验收合格,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该批次货款的 100%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 60 日内,向供方支付该批次材料货款的 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自每批次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 个月)满后,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一次性支付(在质量保证期内需方试验室、监理等单位指出对应批次材料不满足合同要求,需方有权扣除对应批次材料的全部质量保证金)。

1.2.3 货款支付方式:电汇、支票、票据(包含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多种供应链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建融信、建行 E 信通、中企云链等)。

以票据、供应链方式支付时,期限在半年及半年以内,贴息费用由供方承担。

1.3 询价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1.3.1 综合交货单价=不含税单价*(1+税率);综合交货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费、生产加工、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装车费(货到现场由需方负责卸车)、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综合交货单价在整个合同期间固定不变,不予调整,税率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1.3.2 交货期:2025 年 7 月至 2025 年 9 月,双方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上述交货期存在差异,供方不得因此向询价人提出任何调价以及索赔要求。

1.3.3 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贵港港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指定地点。具体的交货地点以需方的通知为准。

1.4 报价资格要求

1.4.1 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合法经营条件的企业。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仓储能力、供货能力、垫资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等条件的。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合法经营条件的企业,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今)由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此次竞价规格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至少一份。

2

(4)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今)询价产品的供货业绩不少于一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

(5)本次公开竞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报名。

(6)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报价人无不良记录。

(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1.5 技术质量要求
1.5.1、波形梁护栏产品应符合《波形梁钢护栏 第 2 部分:三波形梁钢护栏》(GB/T 31439.2-2015)、《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2015)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和图纸要求。

1.5.2、波形梁板/三波形梁板、立柱、端头、防阻块、托架、三波形梁垫板、过渡板等所用基底金属材质为碳素结构钢,其力学性能及化学成分指标应不低于《碳素钢结构》(GB/T700)规定的 Q235 牌号钢的要求。主要力学性能考核指标为下屈服强度不小于 235MPa、抗拉强度不小于 375MPa、断后伸长率不小于 26%。

1.5.3、连接螺栓、螺母、垫圈、横梁垫片等所用基底金属材料为碳素结构钢,用于波形梁钢护栏时,其力学性能的主要考核指标为抗拉强度 Rm,Rm 不小于 375Mpa。

1.5.4、拼接螺栓应为高强度拼接螺栓,其螺栓、螺母、垫圈应选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或合金结构钢制造,其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应符合 GB/T699 或 GB/T3077的规定。

1.5.5、高强度拼接螺栓连接副螺杆公称直径为 16mm,拼接螺栓连接副整体抗拉荷载不小于 133kN。

1.5.6、加强横梁的上部横梁和套管应为热轧无缝钢管,T 型立柱可为普通碳素结构钢有缝钢管。

1.5.7、所有钢构件均应按照《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2015)的要求进行热浸镀锌处理。其中螺栓、螺母、垫圈等紧固件和连接件的平均镀锌层附着量为 350g/㎡,平均镀锌层厚度 49μm,钢板平均镀3

锌层附着量为 600g/㎡,平均镀锌层厚度 84μm,钢板、螺栓、螺母、垫圈等紧

固件和连接件的均匀性 25%,与最小厚度之差应不大于平均厚度的 25%,最大厚

度与平均厚度之差应不大于平均厚度的 40%。其余钢结构件镀层厚度和附着量应

按照 GB/T18226-2015 中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管型立柱的内壁防腐质量要求应不

低于外壁防腐质量要求。

1.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6.1 供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同时向需方提供证明物资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等,否则需方有权拒绝验收。

1.6.2 质量保证期:6 个月(质保期自每批次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个月)。

1.6.3 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在 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需方应为供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供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或提供质保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需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且对该费用不得提出异议。

1.6.4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供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需方责任的,风险和费用由需方承担。

1.6.5 需方抽样复测检验结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需方将对该批货物进行退场处理;供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供、需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

1.7、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报价人于2025年6月6日17:00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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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