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三分局马尔康装修项目木地板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5-30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马尔康管理集控中心项目经理部委托,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木地板及相关材料,由采购单位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工程结算款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马尔康装饰装修项目位于四川省马尔康市,新建制氧站及1栋健身运动房(单层,建筑面积约1200㎡)并对原有建筑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对原有方舱医院建筑及室内分隔的拆除及改造、新建健身运动建筑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含室内装修)、室外管网改建、景观工程等,为各专业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马尔康管理集控中心项目经理部的木地板及相关材料。

3、采购数量: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实木复合地板

1220*196*12mm

2
m

6700

大自然品牌,含压条防潮垫等附属材料

2

仿地毯石塑地板

厚5mm

2
m

140

采暖楼地面

3

企口硬木地板

厚24mm

2
m

1430

大自然品牌

4

成品实木踢脚板

 

2
m

650

大自然品牌

5

复合板

厚12mm

2
m

740

 

6

木工板

厚12mm

2
m

140

 

上述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单价都已包括货物出厂价、增值税税金、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过江过路过桥费、社会协调费、售后服务费用、各点位分批进出场费、现场施工安装费、安装时用到机械、工器具费用、安装时所用到的其他辅材、运输费用、人工费、储藏费、专利费、安全环保费以及其他运抵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原材料实验检验费用;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在不含税单价不变的前提下,与国家调整后的税率保持一致。

注:以上数量仅作为竞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最终结算量为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付款条件:先货后款。货物到达施工现场,经验收合格后,次月15日前双方对账办理结算,结算办理后卖方向买方开具与当期结算对应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付款方式:①结算办理后3个月内支付货款至80%;②分区完成竣工验收且经建设单位财务审计后3个月内支付货款至97%;③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付款以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或承兑汇票方式付款。其中供应链金融和承兑汇票为一至三年期(期间利息双方协商确定),承兑汇票为半年期。

5、交货时间:按采购方电话、微信或书面形式通知,分批次将货物运送至采购方工程指定现场。由于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供货商应确保有现货且能满足现场施工进度需求。

6、交货地点:四川省马尔康市俄尔雅新区(详细地址咨询联系人)。

7、质量要求:(1)货物在装箱发货前须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企业标准,属于国家法检的货物必须要通过国家商检部门的检验;(2)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保证书;(3)供应商应配合采购方、监理等参建单位进场取样及试验检测等事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或类似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试验报告。

2、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9日17:5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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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