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贵州区域2025年下半年改性磷石膏处置和脱硫石膏联合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30
一、项目名称:贵州区域2025年下半年改性磷石膏处置和脱硫石膏联合招标

二、招标人:

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阳海螺)

铜仁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仁海螺)

三、招标内容、质量指标及月度需求量

公司名称

物资名称

质量指标

月度需求量(吨)

总需求量

(吨)

贵阳海螺

脱硫石膏

S03≥38%、水分≤15%、6≤PH≤9、结晶水≥18%、CI-≤0.5%、不溶物≤9%、不得含影响乙方生产的杂物、大块等

1500

9000

铜仁海螺

脱硫石膏

S03≥38%、水分≤16%、6≤PH≤9、结晶水≥18%、CI-≤0.5%、不溶物≤9%、不得含影响乙方生产的杂物、大块等

3000

18000

改性磷石膏

SO3≥38%、水分≤16%、6≤PH≤10、结晶水≥16%、Cl-≤0.5%、不溶物≤8%、不含土及杂物

1000

6000

备注:具体数量以签订合同后买方每月下达计划采购函为准

四、合同周期: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新渠道中标后需签订一个月试用期合同,考虑到错峰停窑,新渠道试用合同根据招标单位生产情况同步延迟。试用期合格后签订正式供货合同。新渠道指自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未与贵州区域任何一家海螺形成石膏(具体材料名称对应各标段)正式供货合同的渠道,老渠道新品种视为新渠道。

五、交货地点: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堆场

铜仁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堆场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1.投标单位须提供真实、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开票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2.一般生产型企业:除提供“1”所需材料外,脱硫石膏投标渠道若为电厂、钢厂、化工厂等生产渠道,需提供源头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和环评手续。改性磷石膏需提供改性设备建设厂房及相关审批手续,涉及原状磷石膏厂家占股的需提供股权证明或天眼查、企查查股权关系明确占股比例

3.贸易型渠道:除提供“1”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公司简介,并注明货源地、资源储量、货场储存条件、物流方式等信息及详细地址。能够证明货源地来源的有效合同关系的支持材料(货源地采购合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货源地来自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塘寨分公司、贵州金元茶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盘江电投发电有限公司的渠道投标。

5.中标渠道,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需提供省级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满足GBT21371-2019《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执行标准的(放射性)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

6.“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出现串标行为的,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无效,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和扣除投标保证金。

7.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8.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5年6月7日8:00)前报名。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第六条约定条件者可在2025年5月31日8:00至2025年6月7日8:00期间(逾期不予受理)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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