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中航道事务中心中山航道所购买行政后勤、资产管理等业务保障服务项目性磋商公告
2025-05-30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粤中航道事务中心中山航道所购买行政后勤、资产管理等业务保障服务项目
三、项目资金性质及采购预算(人民币):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99,593.82元,未达到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标准,根据粤财采购�z2020�{18号关于执行《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规定,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
四、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购买行政后勤、资产管理等业务保障服务 |
1年 |
499,593.82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所投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服务时间:以用户需求书要求为准。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磋商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②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六、磋商文件领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05月30日上午9:00至2025年06月09日下午17:30领购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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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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