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纯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性磋商公告

2025-05-30
一、项目编号:0724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纯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资金性质及采购预算(人民币):财政性资金,未达到分散采购目录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标准,根据《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及相关法规规定,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

四、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纯水设备

4套

人民币52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如响应报价超过所投项目的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单价,将导致响应无效。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内)。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①2022年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税收部门出具的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

③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本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