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麻城市明山水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5-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明山水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建设,项目代码2501-421181-04-01-831880,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0.78%,银行贷款69.22%。招标人为麻城市泽新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麻城市白果镇明山水库
建设规模:以初步设计和概算清单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麻城市明山水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设计单位须配合业主及图纸审查单位完成图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配合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相关服务等工作。施工单位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及竣工图绘制。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16
合同估算价:14746.5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 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②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中其一(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灌溉排涝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水库枢纽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引调水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中其一(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负责人(含: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行为。(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1、2022、2023 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 报告 (提供扫描件) 。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均须提供) (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总额不少于2000 万元的水利工程或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含 EPC 业绩)。(注:①在本项目中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的均予以认可。②设计单位提供业绩时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③施工单位提供业绩时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5) 拟任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②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③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④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或造价员)各一名,均须具备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一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⑤人员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均需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投标单位的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 (6) 其他要求:①以上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有效的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如有);②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4)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文件;(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联合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31日至2025年06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0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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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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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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