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银行徐州分行宣传品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江苏银行徐州分行宣传品供应商入围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第一包:粮油食品类

第二包:非粮油食品类(包括家居日用类、厨房小家电类、电子数码类、文创定制类等商品)

注:投标人针对上述两个包件可以兼投但不兼中,评标顺序依次为:第一包、第二包。

2、供货范围:江苏银行徐州分行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1年(招标人及徐州分行不承诺在服务期内授予各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数量,不承诺服务期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具体的采购金额依据招标人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本项目入围再选规则见招标文件)。

4、入围供应商数量:第一包:不多于10家,当第一包有效投标人数量≥12家时,第一包选择10家入围供应商,当第一包10家≤有效投标人数量<12家时,则第一包入围供应商数量为有效投标人数量-2,当第一包有效投标人数量<10家时,则本项目第一包重新招标;第二包:不多于40家,当第二包有效投标人数量≥48家时,第二包选择40家入围供应商,当第二包40家≤有效投标人数量<48家时,则第二包入围供应商数量为有效投标人数量-8,当第二包有效投标人数量<40家时,则本项目第二包重新招标。

5、资金来源: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同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2024年度的财报还未完成审计,可提供2023年度的财报)。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5、第一包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在银行业实施过宣传品(粮油食品类)的供货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上须能清晰体现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双方盖章,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案例)。

6、第二包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在银行业实施过宣传品(非粮油食品类)的供货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上须能清晰体现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双方盖章,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案例)。

7、投标人须具有所投包件宣传品的供货能力,并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正品(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在江苏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函)。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

14、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9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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