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安能一局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工程萘系减水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一局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工程萘系减水剂采购项目(重招1)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企业自愿公开招标条件,因原采购流标,现对本项目重新进行企业自愿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概况:通过企业自愿公开招标的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选择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工程项目位于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境内,距太原市公路里程420km,距运城市公路里程150km,距垣曲县公路里程46km,交货地点为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工程项目部。

2.2招标范围: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以下货物:

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含税控制单价(元/吨)招标含税控制总价(元)备注

萘系减水剂①掺量1.5%-2.0%,粉剂

②掺减水剂碾压混凝土1小时VC值经时变化≤2S。

③其他满足《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 5100-2014)规范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吨65050003250000每批次在需求计划下达之日起2日内到货,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具体以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3本采购项目招标含税控制总价325万元。投标总价或单价超控制价的将否决其投标。投标报价为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卸货地点价格,即包含标的物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的材料费、试验费(含首次外检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途中)、装卸费、人员服务费、运输(至甲方项目指定设备)、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及税金、保险费等各项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等费用(含增值税),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义务与责任等乙方为履行合同项下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总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独立法人机构的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为存续营业状态,营业执照正常营业;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机构、独立法人机构的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在近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撤销的);

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撤销的);

3.6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为减水剂生产厂家的,必须合法生产经营,如违法生产经营,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获得减水剂生产厂商投标(销售)授权或提供与厂家签订的销售(代理)协议等资料,证明其有能力满足供货要求,保证货物质量和供货能力满足招标要求;本采购项目,如果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的,经销商的投标无效;同一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采购项目投标,如同时授权多家经销商参与本采购项目投标的,经销商投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需在招标人项目部拌合站取得水泥及砂石样品后做配合比试验,取得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第三方土建试验室出具的《减水剂中间试验数据》试验检验合格报告,无试验检验合格报告的将否决其投标(联系人马工 19930604212)。

3.8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3.9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及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3.10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必须为法人的签字或法人章,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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