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十二师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阀门设备三标段)二次公告

2025-05-30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发〔2025〕7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二师乌鲁木齐河灌区

  3.工程规模:本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大泉引水管设计流量为 0.15m³/s,扬水管设计流量为0.35m³/s,主要建筑物大泉引水管、扬水管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阀门井、镇等为5级,扬水泵站设计流量为 0.35m³/s,总装机2130kw,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主要建设内容为:大泉引水管设计流量0.15m³/s,采用倒虹吸结构自流输水,管线长3.16km。扬水泵站设计流量0.35m³/s,设计扬程188.28m,水泵采用二用一备,总装机功率2130kw。泵站前池一座,容积1.42万m³。扬水管长7.498km。配套附属建筑物、电力工程、信息化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12004004250107003001

第十二师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阀门设备三标段)

投标人应负责采购设备的成套供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及制造影像资料、试验、包装、运输、保险;提供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及伴随的等相关服务;参加现场开箱检查,参与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提供该设备安装及试验用的专用工具;规定的备品备件;提交安装、维护、运行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以及产品技术文件编制和提交合同规定的其他技术资料;设计联络,并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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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格条件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符合该项目经营范围的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制作、供货、安装、施工、调试、维护等能力。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内完成类似业绩数量至少1项(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对代理商业绩盖章的确认函)。3.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法提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2021年 1 月 1 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4.信誉要求:(1)本次招标依法限制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书)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其他要求:(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5月31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6月06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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