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2025年教职工福利物资采购项目(第1包:年节福利物资提货券)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301、项目编号:HBCZ-24(登录后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湖北美术学院2025年教职工福利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1.25(万元)
6、最高限价:191.25(万元)
7、采购需求:
湖北美术学院2025年教职工福利物资采购,第1包:年节福利物资提货券(采购预算:191.25万元,预算单价1700元/人份,预估约1125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预计分别于2025年中秋节和元旦等节假日前分批次交付,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提货券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交付时间和交付金额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供货商须提前与采购人沟通项目要求,得到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清晰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承诺函、声明函等内容不实的一同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他影响采购结果的情形,采购人将上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合同已签订,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的损失自行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31日至2025年06月09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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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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